校際選課如何辦理?(本校生至他校)
:哪種課程需要校際選課?
:申請校際選課(至他校修課),應以本校當學年(含寒、暑修)未開設課程為原則。
註:本校學生至他校修課總學分數,不得超過當學期學分數之1/3。
不可因校際選課,違反本校應修學分數之上、下限。
:如何辦理校際選課?
:1.在確認當學期課程未與他校課程衝堂後,至課務組取得申請單或至檔案下載→在校生選課相關表單
→校際選課申請單 下載。
2.附上課程說明(含科目名稱、學分數、授課時數、授課內容等),請課程科主任、
抵免單位(註冊組)、課程單位(課務組)簽章同意後,持申請單至他校申請。
3.學生赴他校完成選課手續後,應該持相關證明,交回教務處相關單位辦理登記。
登記完成後使得視同正式選課。
註:本校學生未經本校與他校核准者,不得選修他校課程,未經同意選修者他校的科目,
本校概不採認!
:修課所需費用?
:校際選課費用,應以他校所需各項為主。